关于做好 2026 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来源: Date:18/06/2026 14:22

  关于做好 2026 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鄂征办〔2026〕63 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教育局,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 2026 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军政〔2026〕455 号)要求,现将我省 2026 年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明确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高校的考生,须为 2026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2006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 5 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国家核定的 48 所地方高校 2026 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在湖北省招生的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有 28 所,共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 1019 人(含女士军士 5 人)。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招生宣传和填报志愿

  招收院校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宣讲报考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兵办)积极配合招生考试机构开展宣传;各级招生办和中学要教育引导广大考生树立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积极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报考定向培养军士高校的考生,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填写相应高校 “定向培养军士生” 专业组,可填报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由省征兵办会同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选考科目要求、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确定,原则上每个院校专业组参检人数不少于该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 3 倍的比例。参检信息由省招办依托湖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为 “湖北省招办”)、“湖北省招生智教综合平台 (http://zspt.hubzs.com.cn)”、“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 适时发布,市、县招生办负责抄告同级征兵办并通知考生本人。

  体格检查时间为 7 月 5 日至 11 日,体检前 3-5 天由征兵办通知参检考生,并告知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体检按照义务兵征集标准执行,体检表格统一采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男考生体检由生源地市级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女考生体检由武汉市征兵办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统一使用全国征兵体检管理系统,体检实行 “双盲” 检查,未经复查,体检数据一律不得更改。体格检查结论分为 “陆勤合格”“水面舰艇合格”“特战合格”“不合格” 4 类,由组织体检的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并于体检结论下达后 1 日内告知考生,并向体检不合格者说明不合格原因。

  政治考核时间为 7 月 13 日至 20 日,政治考核名单由生源地(高考报名地)市级征兵办根据体检合格名单下达至县级征兵办,会同同级公安机关具体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表统一采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结论由组织政审的市级征兵办汇总整理,结论及时告知考生,并向政治考核不合格者说明不合格原因。

  各市(州)体检工作安排于 6 月 20 日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于 7 月 23 日前上报省征兵办(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合格考生的体格检查表和政治考核表原件于 8 月 30 日前由各市(州)征兵办汇总后集中交省征兵办,不合格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省招办将在 “湖北省招办” 公众号和 “湖北省招生智教综合平台 (http://zspt.hubzs.com.cn)” 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三)投档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实行平行志愿,按照 “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 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执行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志愿顺序、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以及体检政考合格情况,按照线上生源数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由高校负责录取。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按省统一制定的普通类平行志愿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执行。考生体检合格种类不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对应类别要求的,不参加所报院校专业对应类别的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体检政考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体检表和政治考核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行带到高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 3 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 2.5 学年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负责;后 0.5 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一)教学管理

  招生工作开始前,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应当会同招收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指定的教学指导机构,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毕业标准、教学保障等内容,作为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和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军政训练课程主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设置,必讲(必训)、选讲(选训)课目原则上全部纳入教学内容;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设具有招收部队特色的军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应当突出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使培养对象达到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水平。

  (二)淘汰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 1 个月内,应当按照义务兵征集有关规定完成身体复查,由县级以上征兵办组织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具体实施;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军士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淘汰后空缺的培养计划,不再组织递补。

  (三)毕业

  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军士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军士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符合条件的予以毕业。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 3 月 1 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 / 团(员)材料等。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 9 月 1 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士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七、有关要求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是加强新质战斗力建设、助推军事人员现代化的有力举措,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从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强化工作统筹、严把质量标准、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严把质量关口

  招生录取和办理入伍手续环节,兵役机关要严格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条件,组织报考(培养)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水面舰艇和特种作战等身体条件兵必须达到规定的身体要求。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要加强培养对象的跟踪管理,对达不到培养目标、不适宜服现役或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予以全程淘汰。入学身体复查工作由武汉市征兵办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义务兵体检标准下达复查结论。对于身体复查不合格人员,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要坚决将其调整至普通班次,切实做到入学之初就降低因身体原因无法入伍的隐患苗头。

  (二)强化过程管控

  要坚决贯彻《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学院名称和注册、在用的互联网账号不得使用(关联)“军队”“全军”“解放军”“武警”“八一”“军工” 等与军队和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字样或者标志物,不得以军训为名搞夸大其词、虚假宣传,坚决防范和有效处置互联网舆情信息。培养对象在校期间,根据需要可以相对统一穿着学生校服、军训服等,不得穿着我国武装力量现行或者曾经配备的制式服装及其仿制品。从 2027 年开始,定向培养军士入伍起运前,由武汉市征兵办组织定向培养军士高校按照新兵标准申领发放军服,领取被装人数于前一年 8 月底前提报至省军区保障局。

  (三)严守纪律规矩

  要严格落实军地结合部廉政风险防范纪律要求,将从严从紧的要求贯穿定向培养军士工作全程。各地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各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 “30 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 等工作纪律,按照明确的招生计划和程序办法组织实施。要从严控制赴定向培养军士高校调研、座谈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请吃吃请、接受旅游接待,严禁接受礼品礼金、纪念品和土特产。各级兵役机关要将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纳入廉洁征兵督导范围,对简化程序、降低标准,以及军地有关人员乱拉天线、乱找关系插手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及时协调军地有关部门严查快办,确保定向培养军士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

 2026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