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师计划和公费师范生的区别
来源:湖北招生考试 Date:22/06/2022 17:35

      什么是公费师范生?

      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部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什么是优师计划?

      “优师计划”是指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优秀教师。优师计划的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考生,考生毕业后安排到我省28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服务6年。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2021年,湖北省国家“优师计划”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工作。湖北省地方“优师计划”由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3所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以下简称培养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获批国家一流专业或通过师范类第二级认证专业承担培养工作。

 

招生院校

      公费师范生

      近几年在我省招收公费师范生的部属师范大学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

      优师计划

      2021年,我省国家“优师计划”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工作。

      我省地方“优师计划”由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3所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以下简称培养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获批国家一流专业或通过师范类第二级认证专业承担培养工作。

      2022年我省“优师计划”及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请查询《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13、16、19、22期公布的《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登录“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查询与志愿填报辅助系统”(http://www.hbksw.cn/)查看。

 

填报与录取

      公费师范生 

      公费师范生一般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华中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和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录取)。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公费师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8:00至6月30日17:00,在本科普通批和艺术本科A招生的公费师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2日17:00。录取时执行本科批次线。

      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优师计划

      部属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的国家优师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栏,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9日8:00至6月30日17:00。录取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对未签订协议的考生,高校不为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湖北省属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的地方优师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志愿填报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栏内。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9日8:00至6月30日17:00。集中填报志愿阶段截止后,省招办将填报地方优师计划志愿并达到批次线成绩的考生名单按一定比例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拟录取考生与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地方优师计划”的考生协议签订后,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在校期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公费师范生

      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公费师范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优秀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优师计划

      “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履约任教

      公费师范生

      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优师计划

      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在全省28个定向县(见下表)就业,履约任教6年;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岗位的,由省教育厅协调相关市(州)统筹安排到有岗位需求的定向县就业。  

全省28个定向县

      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职后培训

      公费师范生

      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优师计划

      教育厅统筹指导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履约服务各项工作。各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院校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职后专业发展,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参加“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项目,以及访学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培养院校建立跟踪指导机制,通过在线平台等多种形式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学校举办的培养培训活动,持续支持“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业发展,为其成为合格的优秀教师创造良好成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