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我省申请报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028年高考报名起,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在我省参加中考录取方可在我省报名。
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籍档案和学籍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学籍所在学校及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包括:我省居住地截止报名前近三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个税纳税凭证,个体经营者可以是营业执照;居住证明包括:居住证、房产证,二者有其一即可。
随迁子女往届生凭本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历证书及档案资料、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和居住证明材料报名。法定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随迁子女往届生在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